政府落實讓超過五萬名在二○○○年六月至一五年五月底入職的合資格公務員,自行選擇延長退休年齡至六十或六十五歲,九月中開始接受申請。本報獲悉,在選擇期開展首兩個月,已有超過一成人、即逾五千人申請延遲退休,而原須於未來兩年內退休的公僕中,超過七成人均選擇延遲退休,他們只佔現已選擇延期退休的人數約百分之五,反映餘下大部分屬「未有耐」退休的「後生」公僕亦及早表態想延長「鐵飯碗」,顯見計畫具吸引力。
政府公務員職位編制現時超過十八萬,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《施政報告》宣布,為配合增加勞動力的目標,以及回應現職公務員同事的訴求,政府經重新研究,同意讓二○○○年六月一日至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入職的公務員,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年齡,一般文職職系延遲至六十五歲退休,紀律部隊職系則統一延至六十歲退休,與一五年六月起入職者的退休年齡看齊,他們原有退休年齡分別為六十歲,以及五十五或五十七歲。今年初,公務員事務局推出公務員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年齡計畫方案,局方進行諮詢後再推出優化方案,行政會議在六月十九日已拍板通過。
計畫由九月十七日起正式展開,五萬多名合資格的公務員,可於共兩年選擇期內,即至二○二○年九月十六日或之前,交回申請延遲退休選擇書,而延遲退休正式實行日期由二○二一年三月十五日開始。在選擇期首兩個月,即至約十一月中,已有超過一成合資格公務員,自願交表選擇延期退休;而超過七成將於未來兩年內退休的合資格公務員,均已選擇延遲退休,他們暫佔已選擇延遲退休的人數約百分之五。
有政府中人認為,此反映計畫有吸引力,對就快退休者固然可取,「不少有排未退休的都揀,事實證明有吸引力。」另外,為免即將達退休年齡的相關公務員錯失選擇的機會,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已主動聯繫自六月十九日行會拍板當日起,快將達退休年齡的百多名公務員,率先批准他們延長服務一段短時期,好讓他們在計畫正式展開當日仍然在職服務,符合受惠資格,結果九成人都選擇延遲退休。
政府中人相信,選擇期長達兩年,合資格公務員會慢慢作考慮。為回應公務員工會關注,公務員事務局曾調節計畫方案細節,優化方案中的選擇期延長至兩年,原方案為一年;選擇延遲退休者須轉用一五年新公積金計畫供款表,在指定年資的政府供款率維持不變,即當合資格公務員無間斷服務滿十五年至十八年以下,經特別安排,政府供款率維持百分之十七,直至年資達下一個供款率。公務員事務局亦發出內部通告及指引,詳述有關計畫安排及執行細節。
資料來源:頭條日報